為加強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工作,提升緊急救助能力,有效防范處置自然災害事件,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日前,宣州區(qū)依據(jù)《自然災害救助條例》重新修訂《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》。 修訂后的《宣州區(qū)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》標志著宣州區(qū)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?!额A案》新增了應急準備、預防預警、信息管理等內容,重新明確了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,補充完善了應急響應的內容,對預案的啟動程序和預案的響應處理措施進行了細化,確保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迅速、有序開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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